股权激励员工离职时,公司和员工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和税务的“坑”?
股权激励员工离职一直是股权激励计划设计当中,一个很让公司和创始人头痛的话题,确定合理的退出机制是股权激励设计时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在富途安逸出品的《ESOP方案设计攻略》中,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悦律师跟大家分享了股权激励方案中员工离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税务问题。
股权激励方案涉及的退出机制中的“退出”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员工真正等到实现股权收益的那一天,还有一种,是员工在中间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职或被动离职。
▎股权激励员工离职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
我们建议,公司和员工在股权激励协议中,明确约定员工离职时的处理方式,以减小未来的争议。
通常处理方式需要区分股权激励员工不同的离职原因,包括过错离职、主动离职、劳动合同到期等,当然我们也需要考虑其他极端或意外情况,比如员工因工作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况。
当然,确定退出机制还需要结合股权激励员工对公司的历史贡献,以及员工离职是在上市前还是上市后这些不同的时点。我们可以根据公司和创始人的想法来考虑,员工在上述各种情况下的离职,到底是可以继续保有公司的股权,还是公司要指定相关主体回购员工持有的股权。
从员工的角度,其实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回购的价格。在确定回购价格的时候,其实公司也需要考虑和平衡以上因素,分别进行约定。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重要技术及管理人员的离职,需要特别关注是否引发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竞业限制等问题。通常,公司在与这些重要人士签署劳动合同时,都会额外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其实也可以在股权激励协议中对这些问题再进行约定,以减少在执行过程中的争议。
此外,如因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引发纠纷,由于这种纠纷往往与离职相关的劳动纠纷具有密切联系,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股权激励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持有不同的观点。对此,公司与员工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中有必要明确约定与股权激励有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以减小未来的纠纷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的风险。
另外,公司很可能在股权激励员工离职时碰到员工不愿意配合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可能在程序和制度上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股权激励员工离职需要关注的税务问题
股权激励员工还需要关注离职回购的税务问题。由于员工离职,特别是因员工过错而离职,触发的股权回购价格往往定价较低,相比公司的公允价值,税务机关可能会质疑回购价格的合理性。
这种情况下,如果股权激励协议能够明确约定股权激励员工离职的原因、触发回购的条件及回购价格,有机会主张回购价格具有合理性,从而减少税务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如员工离职时持有尚未行权的期权,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期权被回购产生的收益同样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更重要的是后续的实施与管理。如何既激励员工,又维护好公司的利益,是每个创始人都需要好好思考的重要话题。